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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点击次数:6293             上传部门:后勤服务公司             发布日期:2021-06-29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院食堂食品等安全工作,确保学生用餐安全,院餐饮中心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自查制度:

一、日常自查。日常自查工作内容分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和油烟排放情况等四个方面。

设院食品安全监督员,专门负责全院食堂的日常自查工作,并对各餐饮公司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每天早上8:10—8:30,由餐饮中心主任在院餐饮中心召开自查汇报会,依据自查情况,作出整改安排。

二、学生伙食监督管理委员会督查。由后勤服务中心指派专人组织学生监督员每天值班检查,每天检查情况报食品安全监督员处理,并做到每周有汇总反馈。

每学期召开两次“你提我改”学生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做到及时整改,确保食品安全,提升服务质量。

三、后勤服务中心抽查。每个月抽查一次,并现场召开检查情况汇报会,便于对接整改。

四、院总务处检查。每学期检查一次,记录存档总务处。检查情况反馈后勤服务中心,安排整改。

五、餐饮中心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需要,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请进来食品安全查改活动”。邀请食品安全方面的专家来我校,现场指导安全查改工作,以提升我院食品安全防控能力。

六、整改与处罚。依据自查情况,整改时分清即时整改和限期整改两种。处罚按池职院办[2019] 1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七、以上检查材料均由院餐饮中心归档保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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