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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论不如清

(上传时间:2017-11-29  上传部门:纪委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字人无异术,至论不如清”,语出晚唐诗人杜荀鹤的《送人宰吴县》。所谓“字人”,即抚治百姓;“至论”,即高明的理论、美好的言论;“清”,即清正廉洁。欣赏一下全诗,对这两句话会有更深的理解。

  全诗共八句:“海涨兵荒后,为官合动情。字人无异术,至论不如清。草履随船卖,绫梭隔岸鸣。惟持古人意,千里赠君行。”

  诗人告诫这位到吴县去当县令的友人:你是在社会久经动乱之后到吴县赴任的,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更多地考虑老百姓所遭受的灾难与疾苦。抚治百姓没有别的什么办法,任何美好与高明的言论都不如为官清正廉洁。希望县宰能够持有历史上那些政绩卓绝的清官的仁民爱物之心,这就是我不远千里送君行、赠君诗的本意呀!

  杜荀鹤出身寒微,又逢唐末乱世,曾数次赴长安应考,总是不第,后来虽得中进士,授翰林学士、主客员外郎,却因患重疾,很快就去世了。可以说,身处乱世、怀才不遇,是杜荀鹤一生的真实写照。然而,杜荀鹤并没有因此消沉下去,他的诗词反对浮华,语言通俗,风格清新,被后人称为“杜荀鹤体”。他一直都在关心人民的疾苦,反映唐末军阀混战局面下的社会矛盾和人民的悲惨遭遇,自称“诗旨未能忘救物”,即吟诗作赋时念念不忘济世救物。杜荀鹤的一首七言律诗《自叙》,就再清楚不过地交代了他的这种境况和心绪。诗的原文是:“酒瓮琴书伴病身,熟谙时事乐于贫。宁为宇宙闲吟客,怕作乾坤窃禄人。诗旨未能忘救物,世情奈值不容真。平生肺腑无言处,白发吾唐一逸人。”其中“乐于贫”的“乐”字,表现了诗人的耿直性格和高尚情操;“诗旨未能忘救物”,则反映了诗人虽不能入仕,但不消极避世,而是始终不忘国家和人民所遭受的灾难,并为此屡屡大声疾呼,表现出济世救物的极大热忱。在另一首题为《送人宰德清》的诗中,也有“能依四十字(泛指清廉等品格),可立德清碑”的句子。因此时人都称赞他的诗,多是“言论关时务,篇章见国风”。同为唐代诗人、极有文采的顾云,在为杜荀鹤的《唐风集》作序时说:杜荀鹤的诗,能使“贪夫廉,邪臣正”。其言不谬。

  《送人宰吴县》,一反送别诗的或惜别伤离、或愤慨不遇的消极情绪,立意高远,持论正当,明白无误地表达了自己“未能忘救物”的“诗旨”,希望这位新县宰到任后,能将“至论不如清”视为座右铭,在政务上清正廉洁,秉公办事,在生活上做到“草履布衣”,朴素节俭,注重关心民众疾苦,努力恢复发展当地的生产,以重现理想中的百姓安居乐业的社会局面。(左连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