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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任不能代替监督

(上传时间:2017-09-27  上传部门:纪委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打铁还需自身硬”,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党提出的要求,宣示了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坚定决心和庄严承诺。“要解决好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在全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党中央对纪检机关高度信任、寄予厚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多次就纪检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强调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信任就是鞭策,就是考验。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会认识清醒、立场坚定。早在2012年11月30日,王岐山同志在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时,就提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表达了坚决落实党中央要求、建设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五年来,中央纪委始终坚持贯彻这一理念,把总书记对纪检机关自身建设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和担当,不断强化自我监督约束,积极回应党内关切和人民群众期盼,向着实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目标不断努力。

  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加强纪检机关自身建设摆进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中。党章赋予纪委很高的权威。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承担着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职责,在关乎人心向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有着重要使命担当。纪检监察这支队伍在作风和纪律上偏出一尺,纪检事业、党风廉政建设离党中央的要求就会偏出一丈。正是基于对正风反腐、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效果的考量,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指出中央纪委常委会要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作出表率,要求各级纪检机关把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五年来,中央纪委常委会按照党中央要求,始终强调对纪检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中央纪委历次全会都将强化纪检机关自身监督约束、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单独列项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引导督促全国各级纪检机关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全面从严治党奠定坚实基础、提供组织保证。

  正人先正己,中央要求全党做到的纪检机关首先做到。 “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中央纪委常委会多次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纪检机关必须严字当头,发挥表率作用。在《学思践悟》专栏文章中,明确提出“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基层纪检机关做到的,中央纪委就要先做出个样子。” 2013年5月,中央纪委率先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部署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2014年2月28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2015年9月,中央纪委召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干部监督工作,将加强自我监督有关要求、精神直接传达至基层;2016年,从中央第十轮巡视开始,明确将纪委和纪检组列为巡视对象、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同样首先从纪检机关自身做起。辽宁发生系列拉票贿选案,时任省纪委书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严肃问责;派驻民政部纪检组原组长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受到责任追究。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以来,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2200余人,其中包含1400多名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机关用一个个“率先”、“带头”,体现全面从严治党首先把自己摆进去的鲜明态度,彰显严格自律的责任担当,深刻诠释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丰富内涵。

  刀刃向内,坚决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魏健借办案、核查线索谋利,罗凯、申英在商人和官员中间牵线搭桥、捞取好处,朱明国、钟世坚则利用担任纪委领导之便,违规为他人职务调整晋升“开后门”。近年来一个个被严肃查处的案例表明,纪检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如果只有信任没有监督,那么信任就变成了放任,就往往使干部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刀刃向内,绝不姑息。中央纪委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解决好“灯下黑”的要求,积极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强化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机关组织调整21人、立案查处17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组织处理2500人、处分7900人,充分证明严防“灯下黑”绝不是一句空话。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召开之前,中央纪委宣传部联合中央电视台拍摄的三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央视一套黄金时间播出,超乎想象的曝光“尺度”,彰显了中央纪委刮骨疗毒的决心、坦诚接受全社会监督的勇气。正如有媒体评价,中央纪委敢于将体内毒瘤剖开示人,诠释了胸怀坦荡、严于律己的精神,形象不减,反而愈显高大。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标本兼治推进纪检机关自身建设。对纪检系统出现的问题追根溯源,《学思践悟》专栏文章明确指出,“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用更严格的制度管好自己”。各级纪检机关按照中央要求和中央纪委部署,认真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让有问题苗头的纪检干部红脸出汗、及时警醒,对已踩踏纪律底线情节轻微的同志及时处理,让其敬畏知止,防止小错酿成大祸。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针对权力运行中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点、风险点,明确程序和标准、把规矩立起来,从内容到形式都体现严和实的要求,是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制度化体现。通过制定和严格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把监督执纪问责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纪检干部逐步习惯在有严格制度约束的环境中开展工作,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纪检机关的权力不被滥用。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充满辩证法,体现信任与监督的有机统一。信任是秉公用权的基本前提,监督是权力规范行使的重要保证;信任是目的,监督是手段;建立在信任之上的监督是更好的关心和爱护,而建立在监督之上的信任也才会是更为可靠的信任。如今,这一理念不仅成为纪检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方法,而且写入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成为强化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原则,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师长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