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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的通知

(上传时间:2021-12-03  上传部门:招就处)

各部门:

院党委定于4月21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暨警示教育专题学习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一)自学内容包括:

1.《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十章;

2.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坚持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重要使命;

3.《中国制度面对面》第四章;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第二章;

5.《论中国共产党历史》第5-8篇;

6.《中国共产党简史》第1-2章;

7.《中国共产党池州百年大事记》;

8.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期间重要讲话精神;

9.《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

10.《池州市厉行节约力保重点支出实施方案》。

(二)集中学习内容包括:

1.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

2.习近平总书记在清华大学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3.省委书记李锦斌在指导阜阳市委常委会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全省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市委书记方正在中央第五巡视组巡视安徽省反馈意见池州市整改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会议安排

4月21日,会期1天。上午自学,下午14:30在行政楼前统一乘车前往沿江中心县委纪念馆开展党史教育活动(党员同志佩戴党徽);下午16:30集中学习、研讨。

聚焦“四看四促”,围绕“五个不到位”“五个是什么”和整治作风方面存在的“慢、怕、懒、假”问题研讨发言:江海林、何自清、何松。

地点:行政楼二号会议室

主持人:李用林同志

三、参会人员

1.院党委班子成员、督导员;

2.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四、有关事项

1.参会人员需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不得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须按规定程序履行请假手续。

2.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后将由分管领导签字审阅的纸质版研讨材料交至宣传部汇编成册。(标题方正小标宋二号,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二级标题楷体三号,正文仿宋三号,行间距为1.5倍行距)

3.宣传部安排人员参会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