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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仁行礼 以礼达仁

(上传时间:2017-05-02  上传部门:纪委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冯兵


    华夏先民出于自身生存与社会发展的需要,产生了以血缘亲情为纽带的稳固人际关系,以及相应的伦理观念和社会制度形态。而中国传统社会人际关系的核心伦理观念就是“做人”,它强调的是一种“为己之学”,重在德性的自我修养,“仁”是其标志性概念。如《中庸》讲“仁者,人也”,《说文解字》释“仁”为“亲也,从人,从二”,等等,都是从人的主体性及人与人相亲爱的人际关系立论,均关乎“做人”的根本问题。

    在《论语》中,孔子先后针对不同学生所问之“仁”做了看似有别的阐发,这既是孔子因材施教教育智慧的体现,也是孔子对“仁”的意涵从不同面向做出的规定,几乎涵括了日常生活里所有关于“做人”的基本德性,实质上可被视为儒家道德范畴的概称。而其中最为根本的涵义,是他针对樊迟问“仁”所作的解释:“爱人”。孔子认为“仁”的核心就在于对人类本身的“爱”,这个“人”既包括他人,也包括自己。除了“礼”的考量之外,也体现了孔子对自己生命与身体的爱护。而对他人之爱,尽管孟子主张“爱有差等”,要求“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依照血亲关系的远近由父母家人、宗亲、姻亲再到一般社会关系及自然万物而逐层向外推衍,但对人类之“爱”乃人之为人的根本,这一点在孔、孟、荀等先秦儒家那里都是毋庸置疑的。

    那么,究竟该如何“爱人”?在孔子那里,保守一点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再积极一些则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孟子也强调“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可见儒家立身处世的或进或退都同样有着相当强烈的“爱人”的伦理意味。

    针对颜渊问“仁”,孔子则着重指出了培养德性的基本路径:“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并进而详述其要曰:“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听,非礼勿动。”从中可见,求“仁”由“礼”,“礼”是古人在日常生活中培养德性的重要规范和法则。反之,行“礼”也必以“仁”,“礼”的实践若是没有人之德性的支撑也不成其为“礼”。如孔子反问道:“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便是如此。

    所以,古人讲“做人”,既强调外在的礼仪规范和道德实践,注重彬彬有礼的形象,同时又十分重视内在德性的养成,主张据“仁”行“礼”,以“礼”达“仁”(此处的“仁”均为德性的概称),要求表里如一、德与行并重而又以德性的养成为根本目的。

    “礼”作为古人日常“做人”观念的主要外在表现形式,无论是在祭祀天地与先祖时强调的“报本反始”,还是各种人际交往中的“礼尚往来”,其基本的道德准则就是“敬”。如《左传》强调:“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又说:“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认为“敬”是人之德性在各种礼仪行为中的凝聚和表现,并构成了“礼容”的具体规定,以至于无“敬”不成“礼”。故而《礼记》开篇即云:“毋不敬”,将“敬”之一义贯穿整个人类社会如吉、凶、宾、军、嘉诸礼的各个方面。

    儒家主张“敬让也者,君子之所以相接也”,而在日常社交活动中,现代社交礼仪也要求“以对方为中心”,两者实有异曲同工之妙,即都是对“做人”之“敬”的强调。

    《礼记》中说:“中正无邪,礼之质也;庄敬恭顺,礼之制也。”“礼之质”即“礼”的本质内涵,要求“中正无邪”;“礼之制”即礼的外在规范、准则或人在行礼中的态度表现,又称“礼之文”,要求“庄敬恭顺”。二者构成了“礼”的文、质范畴,大体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说的形式与内容的关系。孔子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强调君子在日常为人处事中应该表里一致,德性与礼貌兼备。然《论语》中孔子针对学生林放问“礼之本”道:“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于此他又强调一般的礼仪活动宁朴质勿奢华,丧葬仪式也以哀戚之情的表达为根本,不应当刻意追求仪式的外在表现。因此,在“礼”的文、质关系上,孔子显然又是以质为本,文为末。换言之,相比“做人”的外在礼仪礼貌而言,“做人”的内在德性更为根本。

    当然,古人也有将“做人”庸俗化,仅仅视为手段而非目的,孟子在论及“天爵”与“人爵”时就曾批评过这种行为和现象。他说:“夫仁,天之尊爵也,人之安宅也。”又道:“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在孟子看来,“仁”之德性是上天所赋予人类的最尊贵的爵禄,是人得以安身立命的根本。人若能一生都安于行善,永葆仁义忠信之德,亦必然内心安定平和,此乃上天所赋予的最大福分。而世俗社会中的权位利禄则是“人爵”,孟子说:“公卿大夫,此人爵也。”并进一步指出:“古之人修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既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孟子认为,上古时期德、位相配,人们修行仁义而爵位自来;当下社会却有人仅仅将道德当作了获取功名与爵禄的手段,一旦成功之后则弃之,可谓糊涂至极,因为德、福一致,一旦做人的德性亡失,现世福禄也必随之而去。

    由此可见,在先秦儒家那里,真正的“做人”必然是有深厚的内在德性作支撑的,倘若人只重外在的“庄敬恭顺”等礼文、礼貌而无“仁义忠信”“中正无邪”之实质,即使能够由之获得短暂的名位利禄,亦不过就像外表鲜妍靓丽而根茎浮浅朽烂的花朵,必将迅速凋败。

    先秦儒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基石,其关于“做人”的种种伦理思辨确立了中国人几千年来的“做人”观念的基调,在今天仍然有着借鉴价值,值得我们予以重视。(冯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