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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外出讲学管理办法

(上传时间:2020-11-06  上传部门:招就处)

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我院教职员工外出讲学(本办法中的讲学包括研讨会和讲座等活动)的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学院教育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作用,有效提升学院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职员工在不影响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批准可参加校外讲学活动。

二、教职员工外出讲学必须坚守政治纪律,讲课内容要与党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保持一致,必须保证讲课质量,对本人讲授内容负责。

三、教职员工外出讲学必须注重单位和个人形象,要充分准备,严谨治学,认真授课,确保教学质量,维护学院声誉。

四、教职员工外出讲学要由邀请单位发函或发会议通知。其中:邀请单位提出由单位委派的应发函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与邀请单位的接洽工作和讲学人员的安排工作;邀请单位直接与教职员工个人联系的,由邀请单位发函到教职员工所在部门。邀请函内须注明活动主题、讲学时间和地点、讲学内容、听课对象等项目。

五、严格审批程序。被邀讲学教职员工均应填写《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外出讲学申报审批备案表》并附邀请函或会议通知,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讲学活动由所在部门(党总支)审批后,再报分管(联系)领导和党委审批备案。

六、若未经申报或未获批准擅自外出讲学的,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管理,追究本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教职员工外出参加咨询、接受采访等其他社会活动,均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八、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作为主讲人外出参加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演讲审批表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作为主讲人外出参加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