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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的通知
点击次数:4890             上传部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23-04-25

各系部:

根据学院五一放假工作安排,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4月23日(星期日)执行5月2日(星期二)教学工作安排,5月6日(星期六)执行5月3日(星期三)教学工作安排。为加强我院“五一”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人身和财物安全,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请各系部切实按照学院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班级要召开一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主题班会,对每个学生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警示教育,引导学生强化人身财产安全的防范意识,不能有任何麻痹思想。提醒学生避免酗酒、上网过度疲劳,要重申严禁学生以年级、班级、社团等任何名义组织外出活动。防止被骗、被盗、车祸、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放假期间,各系部学生管理工作者要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规定,不得留宿他人,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应规范使用其他电器,不得生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离开房间要随手锁门,大额现金要存入银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女生夜间不得单独外出;留校学生中途离校时须将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辅导员(班主任)和所在楼栋的宿舍服务中心值班人员,注意交通安全,不得私自到江、河、湖泊和水库游泳,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三、放假期间,学生不要前往地势险峻或者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地点,要注意关注前往地的各种灾害预警和提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交通规则,时刻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系部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五一前逐班逐宿舍全覆盖组织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分类化解,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彻底,出现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做好应急管理。各辅导员(班主任)要切实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对学生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汇报学院。

五、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各系部要进一步完善以班级为网格的管理体系,以辅导员为主导,完善班级班干部、学生骨干等人员的网格作用,在“五一”前要开展一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高度重视学生心理、行为动态,多形式、多样化、网格化开展学生心理摸排,及时发现学生因感情、就业等导致的心理问题,积极做好心理预防和危机干预,多给予生活、情感等方面的关心关爱,有针对性地让学生疏解压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六、各系部要落实新阶段疫情防控措施,继续宣传和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要求科学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感染后主动做好自我隔离,减少外出活动,不聚集、不聚餐,避免疫情传播扩散。各系部要严格学生请销假制度,准确掌握学生假期的去向,做好学生离校统计工作,学生离开池州市须以系部为单位办理集体请假手续。各系部辅导员要密切关注学生请假办理情况,联系家长核实学生去向,同时提醒学生按时返校。凡假期留校的学生应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同时做好学生防范电信、网络诈骗、预防校园欺凌和消防等安全管理工作。

七、请各系部认真填写《2023年“五一”节放假辅导员及学生离校情况统计表》(盖章)并于4月28日下午16:30前报学生处(含电子、纸质)离校的学生必须在5月3日前返校,特殊情况请严格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各系部于5月3日晚进行清查,并于5月4日9:00前向学生处报告学生返校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五一节”放假辅导员(班主任)及学生离校情况统计表.xlsx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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