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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内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
点击次数:591             上传部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23-12-27

各系:

为建设安全文明和谐美丽校园,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规范大学生日常行为,营造教书育人的清新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院公共场所开展大学生禁烟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禁烟区域:校园公共场所。范围包括教学楼(含教室)、办公楼(含办公室)、会议室、实验楼(含实验室)、活动中心、食堂、图书馆、运动场馆、学生公寓楼(含学生宿舍)等。

二、禁烟对象:全体在校大学生

三、有关措施:

(一)学院倡导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远离烟草,杜绝在禁烟场所吸烟。

(二)违纪处分

1.学生在禁烟场所吸烟,发现一次,系部黄牌警告;发现两次,系部红牌警告;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学院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因吸烟受到学院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不得享受国家助学金、校内助学金等。

(三)吸烟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签订《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消防安全承诺书》,增强安全意识。

 

附件: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消防安全承诺书.docx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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