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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暑期工作安排的通知
点击次数:4732             上传部门:办公室(宣传部)             发布日期:2020-07-10

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暑假时间和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暑假放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放假及开学报到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3日至8月29日。

  2.2019级学生8月30-31日报到,9月1日(周二)正式上课。

  3.2020级新生10月11-12日报到,10月13日(周二)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安排

  1.教师放假时间为7月13日至8月29日。

  2.全体教职员工根据工作需要上班或值班,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二、主要工作安排

(一)加强党建引领,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脱贫攻坚“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开展党建活动,加大走访帮扶力度,推动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效、新进展。

(二)做好期末教学收尾工作。编制好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面落实好下学期教学任务。组织参加教师教学能力大赛和“互联网+”大赛活动,安排好暑期学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加强学生教育引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三)全方位做好面向社会人员扩招及普通高考招生宣传和网上录取工作,做好招生咨询、录取通知书印制及寄发等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做好今年新进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工作。

(四)做好机电实训大楼的搬迁和调整工作。按照功能区域划分,结合各系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各系实训室的搬迁和调整。

(五)做好暑期基建维修和后勤保障工作。严格按照规范程序,组织对校园基建维修、实训设备、消防设施等招标采购和实施工作,加强对项目建设的过程监督,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项目质量。

(六)组织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强化备勤值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暑期防汛值班应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值班人员须按时到岗、按时巡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保卫处负责学校24小时治安值班和巡逻。

(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筑牢思想防线,坚决克服任何麻痹思想,严格落实《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疫情防控有关精神,统筹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疫情防控不松懈。

1.坚持信息排查报送制度。坚持“日报告”“零报告”等制度,继续加强信息监测,经批准的在外实习实训的学生要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范围,系部要安排专人掌握情况,作为“日报告”“零报告”的一项内容,及时准确上报医学隔离人员、聚集发热等信息,确保不漏一人、不留隐患。

2.坚持严格规范校园管理。留校参加技能大赛集训的学生出入校门须实行严格登记制度和体温检测制度,系部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暑期到校工作的教职工尽量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确需离开单位所在地的,须履行审批手续。学生未经学院批准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凡进校人员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

3.坚持从严落实防控要求。校外师生要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学院报告并审批后持健康码“绿码”出行。跟踪做好外来人员追踪摸排和健康管理等工作,有出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的、近14天离京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要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规定做好隔离观察等应急处置,核酸检测结果及时报告所在社区和学院。

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以上级最新通知为准,开学时间如有变动将提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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