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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点击次数:5288             上传部门:工会             发布日期:2009-02-18
      我院进行的校务公开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是尊重职工的知情权,体现主人翁的地位,落实“共建共享”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实行科学管理、民主决策,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的方针,发挥教代会作用,更好地落实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的客观需要。通过开展校务公开,更好地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进而推进学院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一、组织领导
  调整组织机构,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为副组长,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行政领导为组长,校务公开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务公开实施小组;成立由工会主席任主任,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以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审、工会相关人员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  
      二、公开的内容
      1、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及其执行情况;
      2、重大决策事项,包括重大改革方案、内部重要规章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等;
      3、基建项目招标、大宗设备和原材料比质比价采购情况,包括招标和比质比价采购的程序、结果、验收、审计等情况;
      4、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干部任免事项,包括民主评议标准、程序及结果和干部任用条件、任免程序及结果等;
      5、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包括各种收入、住房、用车、出境、通讯工具使用情况和费用支出情况,收受礼品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6、事业经费、事业收入及业务招待费的计划、预算及使用情况,包括拨付事业费和开展事业活动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业务招待费支出等情况;
      7、劳动用工、技术职务评聘及工资晋升、奖惩情况,包括用工政策、数量、录用程序及结果,技术职务评聘政策、指标、评定程序、评聘结果,工资晋升政策及晋升工资人员名单、干部职工奖惩、党员发展情况等;
      8、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劳动条件、福利、资金、住房情况;
      9、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三、公开的形式
      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为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凡属于教代会审议、通过和决定的重大事项,都要向教代会进行公开;其他事项或需要公开的日常事务,采取设置专门公开栏进行公开;临时需要公开的事项,可采取召开党政工联席会、专题发布会以及通过内部报刊、学院网站进行及时公开。
      在教代会上公开的内容都要通过公开栏等方式及时向全体职工进行公开;利用其它方式进行公开的内容都要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
      四、公开的程序
      1、确定公开的内容与形式:由行政方面准备按规定需要公开内容的资料,由公开实施小组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审定并确定公开办法。各公开责任部门的公开内容和公开办法由各部门负责人审定。
      2、公开形式:通过会议公开,即召开教代会(团组长联席会),党政联席会、专题发布等多种形式的会议公开;通过校务公开栏公开;通过学院网站公开;通过发简报及其他形式及时进行公开。
      3、意见反馈与整改:在教代会公开的事项,由教代会根据相应的职权和程序,形成决议决定,提交有关方面执行;无须决议决定的事项,由教代会形成书面意见,提供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利用校务公开栏或其他形式公开的事项,由校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小组收集意见,或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开征集教职工群众的建议和意见,提供有关部门整改完善。整改情况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或在校务公开栏公开。
  4、材料归档:校务公开实施小组和校务公开责任部门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承办人员、职工群众的评议情况、有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和办理情况整理成文字材料,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档保存。
      五、各公开责任部门所需公开的内容
  院党、政办公室: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办公室所采购大件物品招标情况。领导干部收入、住房、用车、出境、通讯工具使用、收受礼品及其他需要公开的情况。
      组宣处:奖惩、任免、录用人员、培训安排、收入分配情况。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职称评审和党费的收支情况。副科以上干部评议、测评及结果公开情况。党员发展程序及公示情况。
      监审处:监审工作的性质、内容、程序、保密原则和纪律。采购大件物品招标情况。应该并可以公开的监审情况和结果。
      财务处:学生收费标准、收费情况。教职工的福利、待遇落实情况。每年的财务工作(包括经费预、决算情况,业务招待费支出情况)在教代会上报告的情况。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金缴纳情况。采购大件物品招标情况。
      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制度和招生奖励情况。安排就业及其费用的使用情况。
学生工作部:学生的表彰与处分。特困学生的救助。助学贷款的发放。学院内部安全管理方面规章制度。采购大件物品招标情况。
   教务处:常规教学程序的安排和检查情况。教科研项目申报及成果奖励情况。教学设备、教材等采购情况。其他收费考试的时间及安排。采购大件物品招标情况。
  总务处:基建、维修项目的招标和预决算。院食堂的承包和运营情况(包括西校区、中职中心和机电系食堂)。办公用品和学生生活用品的采购发放情况。采购大件物品招标情况。各种房租收缴情况。水费、电费、医药费公开情况。教职工住房的有关问题。
      成教处:招生、培训及奖励情况。
      实训中心:采购大件物品招标情况。
      图书馆:图书采购招标情况。
  团委:团费的收支情况。
      校刊编辑部:经费收支情况。
      工会:教代会代表提案的落实情况。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校务公开问卷调查情况。工会活动及结果。
      六、实施与检查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年度校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奖惩、整改及下一年度校务公开工作。
      2、校务公开实施小组和公开责任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对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的要求及时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并将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的内容,在考核测评表“工作的效率和实绩”栏中体现,接受教职工民主评议。
      3、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月向校务公开实施小组和公开责任部门收取一次已公开的内容材料,整理归档,建立台帐;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分析校务公开工作形势:每年写一份书面总结,报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市厂(事)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4、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小组每半年对院校务公开实施小组和公开责任部门的校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年终进行校务公开监督检查考核和校务公开问卷调查,并将考核情况和问卷调查结果列入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
      六、奖惩
      1、对校务公开工作开展好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特别优秀的经验将作为典型示范向全院推广和向上推荐。
      2、对没有开展校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向院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作书面检查,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3、对校务公开工作较差和工作上存在不足公开责任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必要时给予通报批评。
      4、对在检查中暴露出来的违纪违法问题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西校区和中职中心参照执行)
                                                                                                                                      200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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