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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点击次数:5245             上传部门:团委             发布日期:2020-11-27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测表

二、《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和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是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安徽省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 本会的定位和职能: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学生会组织是党领导下、团指导下的广大同学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各级学生会组织要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校级学生会明确1名主席团成员负责学校学生社团工作。

第四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引领和组织全校同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当好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事务管理和发展建设,维护学校利益和同学正当权益;

(三)聚焦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和权益维护等需求,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大学生学术科技和文化艺术活动的繁荣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联系,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指导各系部学生会工作,完善“校-系部-班”三级联动工作格局,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学生会对系部学生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六)开展不同层级、不同形式的培训,着力提升学生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素养和领导力,积极创造条件团结、引导广大同学在实践中提升自身素养;

(七)发展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与兄弟院校、社会各界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交流和友好合作,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第五条 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取得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专科学生,不限性别、年龄、民族,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四)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九条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经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部、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系部、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第十二条 代表产生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受到学生的信任和拥护;

(四)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五)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在籍专科生。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批准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会主席团;

(三)修改、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五)其他应由学代会行使的权力。


第四章  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四条 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代会闭会期间领导学生会工作的机构;

第十五条 委员产生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员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三)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和生活的关系,学习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和议事等能力;

(六)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在籍专科生。

第十六条 委员候选人应由系部团组织推荐,经系部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学生处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确定。

第十七条 学生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也可由主席团召集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所作决议方为有效;

第十八条 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

(二)领导各系部学生分会开展工作;

(三)审议通过学生会的制度、工作计划和机构设置等;

(四)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九条 学生会学生骨干工作评议委员会由学生代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共同组成;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任期内,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学生会建立服务和奉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学生骨干参加评优评先、综合测评加分、推优入党等事项时,应依据评定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按挂钩。

第二十条 学生会干部要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学生会工作人员若出现违反校纪校规、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行为,经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五章  主席团

第二十一条 由学生会委员会推选产生的主席团是学生会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由5名同学组成。主席团采取主席轮值制,根据工作需要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执行主席。

 第二十二条 主席团的职权

(一)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

(二)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三)对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选举有建议权;

(四)召开学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候选人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员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三)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和生活的关系,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和议事等能力;

(六)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在籍专科生。


第六章  工作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各工作部门是校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学生会下设学习部、礼仪部、宣传部、生活事务部、文娱体育部、综合管理部6个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进行适当调整。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二十六条 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由系部团组织推荐和自荐,经学校学生处和学校团委审核后,按照品学兼优的条件和公开、公正的原则,由主席团组织选拔确定。

第七章  学生会秘书处

第二十七条 学生会秘书处是由学生会主席团聘请的常设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团聘请校团委专职团干任秘书长,负责指导学生会工作,对外代表学生会。

第八章   系部学生会

第二十八条 各系部学生分会,是本会的下属机构。系部学生会接受所在系部党组织和本会的双重领导,并接受同级团组织的指导。

第二十九条 各系部学生分会职责

(一)负责本系部学生分会的日常工作;

(二)完成本会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三)通过民主程序,推选本系部的学代会代表;

(四)行使系部学生大会或代表大会和学校学生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条 系部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外代表所在系部全体专科生;

(二)领导系部学生会各工作部门开展各项活动;

(三)召集和主持系部学生会的主要学生干部例会;

(四)召集和主持本系部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十一条 系部学生会应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的各项工作。系部学生会主席团应参加本会主席团召集的有关会议。

第九章  学生班

第三十二条 学生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三条 学生班设立班委会,一般任期一年。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等。班委会应该团结全班同学,保证学院学生会等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照学校规章和班委会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实施“班团一体化”运行机制,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校学生会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基本条件如下:

1、候选人应由系部、学院团组织推荐,经系部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学生处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确定。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员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三)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和生活的关系,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四)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和议事等能力;

(六)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在籍专科生。

2、选举办法:

(一)学代会选举5名主席团成员。

(二)主席团成员由系部团总支推荐,经系部党总支同意,由院团委审查考察后,报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名单。

(三)正式选举时,主席团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以上为方可当选。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0年10月27日

召开地点:尚智楼附属楼二楼

代表数量:80名

主要议程:

1.听取、审议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2.修订、审议《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3.修订、审议《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修正案)

4.选举产生新一届池州职业技术学院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宣传报道链接:http://www.czvtc.edu.cn/30/view/7045.shtml

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基本条件如下: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受到学生的信任和拥护;

(四)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五)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校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制定制度。

第二条 学生干部述职应当有利于增强学生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务于广大同学意识,应当有利于促进干部队伍的建设。

第三条 学生干部述职应当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

第四条 学生会学生骨干工作评议委员会由学生代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共同组成;

第五条 各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第六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任期内,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述职人员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

第七条 全体学生干部述职完毕,应参加统一的民主测评。

第八条 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述职报告交指定部门存档。

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

(2)述职人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3)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4)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5)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第九条 述职结果将作为对学生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学生会建立服务和奉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学生骨干参加评优评先、综合测评加分、推优入党等事项时,应依据评定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按挂钩。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学生会工作,将其作为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平台。每年党委安排会议研究学生会和共青团的工作。分管领导每年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开班式、三月志愿者服务月启动仪式、社团文化艺术节开幕式等相关活动,院学生骨干开展的“青年大学习”工作,得到院分管领导多次指导。

今年10月29日,学院党委副书记率队带领学生会干部开展走访慰问抗战老战士活动。勉励学生会干部要努力传承弘扬伟大的抗美援朝精神,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凝聚爱国主义热情,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11月17日,学院党委副书记参加2020年“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开班仪式,勉励学生会等团学干部肩负使命学,传承红色基因,希望同学们主动肩负起时代使命,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立志做马克思主义的忠诚信奉者、坚定实践者。支持学生会开展日常活动,每年给予学生会专项经费。学生会成员每月向本系部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思想和工作汇报,目前院学生会正在健康有序的运行。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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