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对标国家“双高计划”建设标准和省级“双高计划”学校建设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23〕137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二、引才需求
本次引进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5人,岗位需求及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84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引才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涉及“学历”“专业”有关具体事宜,本公告未明确的,按照“安徽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http://www.apta.gov.cn/Officer/FQnADetail/753)中报考条件的第20条,“2025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2月28日发布,可登录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相关条款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人才待遇
1.拟引进人才经报批后办理引进手续,纳入事业单位周转池编制;
2.引进博士人才类别与标准、政策待遇详询学院组织人事处。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5年10月21日起同时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s://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s://www.czvtc.edu.cn)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
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提交报名材料采用邮件形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至岗位招满为止,最迟不超过2025年12月31日。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提供个人资料。具体包括:《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具有海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正式《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和重要社会兼职等材料。
2.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具体包括: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是否通讯作者、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的检索证明和主要代表性论著;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时间、研究内容、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
以上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组织人事处指定邮箱(Czyrsc2025@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所有电子文件压缩后应小于40MB)。
(三)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人事处联合相关部门人员,严格对照报名岗位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并在考核前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四)考核与审批
学院成立相应的引进人才考核工作组(不少于5人),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直接考核或竞聘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科教能力、引领水平、身体状况、心理状况等。
采用竞聘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和学术成果评价两个环节,各环节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按照面试占40%、学术成果评价占60%的规则,最后加权计算得出考核最终成绩。所有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最终成绩如有同分的,由学院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面试设定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不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学院组织人事处将对考核人员提出拟引进意见,并报学院党委会同意后确定拟引进人选及其待遇等事宜。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签约、报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院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被引进人才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纠纷等,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092446(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566-2090287(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科)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1.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0月21日
附件1: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