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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系关于201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的通知
点击次数:4502             上传部门:旅游系             发布日期:2011-06-07

2011届各班辅导员、毕业生:
   为确保我系201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有序开展,现根据池职院〔2011〕55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唐建军  
    副组长:孙浩
    成员:陈淳、闫常英、王丹丹、王文彦(协助学工部)
    二、工作日程安排
    1、6月26日:毕业生必须按时返校,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应当事先与辅导员老师取得联系。毕业生未能按时返校办理离校手续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2、凡有补考科目的学生于6月27日参加补考。考试科目的补考工作由学院教务处统一组织,考查科目补考由本系组织。所有科目补考后成绩合格者,方可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3、6月26日下午4时整,各班辅导员主持召开班会,开展毕业生安全和文明离校教育,阐明离校工作程序,同时对毕业生中优秀共产党员、顶岗实习标兵进行表彰。
    4、6月27日至6月30日:(1)各班级组织学生填报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实习鉴定表;(2)欠费学生到财务处交费;(3)参加国家贷款的学生要还清贷款或与银行签订续贷协议,具体续贷事宜请与院学工部罗宁老师联系(学工部电话:0566-2092431);(4)学生党员到系党支部王文彦老师处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并缴纳党费;(5)团员直接在辅导员处(系团总支委托)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并缴纳团费;(6)毕业生离校手续办好后,可持学生证到院保卫科领取户口迁移证,到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及荣誉证书等,到院学工部领取毕业证(交回学生证);(7)借阅学院图书未还的学生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手续。
    三、相关注意事项
    1、各班辅导员应提醒学生做好返校前的准备工作(含毕业设计),认真指导学生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尽力缩短其滞留学校的时间;
    2、学生返校后,应当自觉遵守学院和系关于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有关规定,服从辅导员的统一指挥。
    3、学生领取相关证书、证件、发票后即可离开校园,应注意往返旅途安全及相关证书、证件的保管,并将自己离校时间和去向告知辅导员。
    4、毕业生档案由院学工部按报到证上地址统一邮寄,党员档案由院直党总支(电话:2092434)按接收单位地址另行邮寄。
    5、各班辅导员应及时做好相关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于 7月1日前将毕业生登记表、学籍卡、毕业生成绩表(系里提供电子模板,加盖公章)、实习鉴定表等送交系分管领导处。
    6、请相关指导老师于6月28日前做好毕业生毕业设计报告的成绩评定与上报工作。
    7、从6月26日至6月30日,系毕业生离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应当坚守岗位,保持通讯畅通。辅导员集中在三楼系会议室办公。
    8、毕业生离校期间,本系晚间值班安排见附表。
 
                                                                       二0一一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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