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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系关于评选2011届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和顶岗实习标兵的通知
点击次数:4449             上传部门:旅游系             发布日期:2011-06-16
 

2011届各班级:

    为巩固和扩大系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的成果,推进毕业生顶岗实习与就业工作,经系党政研究决定,开展评选表彰2011届毕业生优秀共产党员、顶岗实习标兵的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系优秀共产党员:5名(每班1名);

  系顶岗实习标兵:14名(08饭管班2名,其余班级各3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素养和专业技术技能。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党员先进性突出。

  2、带头争创佳绩。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承担急难险重工作任务;能够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认真钻研业务,敢于创新,勇于探索,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了优异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具有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利益,带头为师生员工办好事、办实事,为师生员工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率先参与扶贫帮困、支持灾区建设活动。

  4、带头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交纳党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大局意识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认真维护社会和校园和谐稳定,敢于同一切错误行为作斗争;无违法违纪现象。

  5、带头弘扬正气。正确面对权力观、得失观和苦乐观,坚持党性原则,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不以权谋私;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带头移风易俗,道德品质高尚,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顶岗实习标兵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纪律。在顶岗实习过程中,能按照院、系统一部署,按时参与顶岗实习;自觉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和院、系顶岗实习管理制度,未发生安全事故和其他违纪违规现象;与辅导员和班级学生保持紧密联系,支持辅导员和班级工作。

  2、完成任务出色。顶岗实习期间,能根据系顶岗实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踏踏实实地开展工作;能根据专业或行业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受到实习单位领导和广大员工的赞扬;能及时向系里提供有价值的实习反馈信息和意见;毕业设计态度积极,成果提交及时且质量水平较高。

  三、注意事项

  1、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全系2011届毕业生中正式党员。

  2、各班级应对照评选条件,根据本班名额与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评选工作。

  3、各班评选结果须于620日以前报给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经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核批准后,于2011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之际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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