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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4783             上传部门: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7-12-25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8号)精神,现就我院2017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省级限额

(一)专业建设类

1.品牌专业建设项目,申报限额为1项。

(二)课程建设类

2.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和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项目,申报限额为2项。

3.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不限额。

4.智慧课堂试点,申报限额为2项。

5.规划教材,申报限额为3项,修订教材不占指标。

(三)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类

6.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包括重大项目(1项)、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3项)。

7.教学成果奖,申报限额为4项,竞赛转评类不占指标。

8.教学团队,申报限额为2项。

(四)实验实训平台建设类

9.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和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申报限额为2项。

10.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申报限额为1项。

二、申报要求

1.请各系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申报指南组织教师积极申报。

2.已主持各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教学团队、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项目且未完成项目结项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此列任何类型项目,作为团队项目主持人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已主持各级精品开放课程、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规划教材且未完成项目结项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此列任何类型项目;已主持各级教研项目且未完成项目结项的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教学研究项目。

3.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将分别单独评审、申报,请在申报教学研究项目时指明所申报项目等级,并填写相应等级的申报书。

4.各项目申报指南、申请书和项目申报限额请在安徽高教网下载,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参见《项目申报指南》。

按教育厅通知要求,我院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要求进行整体、系统设计,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不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5.本次申报继续实行无纸化申报。请申请人从安徽高教网(http://www.ahgj.gov.cn)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具体项目申请书。

6.各系部组织申报人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应申报材料,所有拟推荐申报的项目材料均由系部审核,填写系部申报项目的汇总表一份(需要签字盖章)。教务处不受理教师个人的申报材料。

7.项目申报材料由系部汇总,请于2018年元月3日前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s904@qq.com,并以“项目类别+姓名”作为文档名,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教务处。

8.学院将同步进行2017年度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类别与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类别相同,立项数视申报情况而定。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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