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部门公告>阅读
关于开展2025级新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的通知
点击次数:189             上传部门:学生处             发布日期:2025-09-23

各系: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秋季新生测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决定于2025年9月25日—10月30日对2025级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并组织专业人员对测评所得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形成测评报告。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心理健康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查正东

组 员:刘春生、管志忠、周立新、何自清、何松、吴雯雯、吕秋水、聂龙盛

技术指导:田再法、程福

二、测评对象

2025级高职新生(含两年制)、2025级本科生

三、基础数据采集阶段(2025年9月25日—9月30日)

各系在编辑完成高职新生(含两年制)含两年制、本科生学号由学生处确认后,按照附件1表格内容,于9月28日前报送各系2025级高职新生(含两年制)、本科生基础信息,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邮箱516015585@qq.com。

四、宣传动员和基础数据导入阶段(2025年10月9日—10月12日)

1.各系党务学工科长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技术指导老师,学习学生上网答题程序和注意事项,并对各班辅导员进行相关培训。

2.各班辅导员负责动员、培训本班学生进入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测评系统,熟悉测评操作流程。

3.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学生基础数据导入工作。

五、组织实施(2025年10月13日—10月24日)

各系具体组织2025级高职新生(含两年制)、本科生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组织安排,各系党务学工科长做好本系测试业务指导,各班辅导员作为测评主试实施测试。

测评网址:https://xinli.univs.cn

六、数据分析(2025年10月25日—10月30日)

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进行数据分析整理,于10月30日前完成2025级高职新生(含两年制)、本科生心理健康测评基本情况报告,并将测试结果数据同步至学院心理健康信息化管理平台。

七、工作要求

1.测评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服务,各系要切实加强心理测试的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测评前,要向学生讲明进行心理健康测评的目的和意义,在学生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开展心理健康测试,让学生积极配合做好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在测评具体实施过程中,参与测评的主试和学生要按照要求,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

2.学生需独立完成信息修改和网上答题任务。

3.严格保密测评结果,保证测评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测评结果不影响参测学生的学籍、入党、专升本以及奖惩和就业等。


附件1:学生信息导入模板.xlsx

附件2:(辅导员)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手册.pdf

附件3:(学生)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操作手册.pdf

附件4:大学生心理测评系统常见问题.pdf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25年9月23日


前一记录: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学期“一站式”学生社区辅导员值班工作的通知
后一记录: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