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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点击次数:4497             上传部门:办公室(宣传部)             发布日期:2013-12-24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站前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28号)精神,现将2014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二、春节: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休假,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补休。

    四、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五、端午节:6月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六、中秋节:9月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七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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