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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荣获“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荣誉称号
点击次数:4769             上传部门:办公室(宣传部)             发布日期:2008-12-31
        市绿化委员会10月份在全市开展了创建“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我院高度重视,全院上下积极行动,对照“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标准,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并顺利通过了市绿化委员会的检查验收,被授予“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荣誉称号,为我市争创国家园林城市,打造生态绿色池州,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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